讀者宋小姐問:
本人已懷孕了19週,朋友說有一些醫療保險可以分擔分娩時的住院開支以及可以保障初生嬰兒分娩時出現的特殊醫療情況,現在可以投保嗎?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理財顧問答:
懷胎十月,作為媽媽由發現懷孕到正式生產,中間所面對分娩上的憂慮並不少,例如懷孕期間的妊娠併發症、私家醫院的分娩住院費以至初生寶寶出世時的特殊狀況等等。市面上有不同的懷孕保障也是可以幫忙的。
計劃懷孕前投保 私院開支可償
不少媽媽希望在私家醫院分娩, 因為醫院環境及服務質素較佳,而且丈夫亦可陪產,給予媽媽很大的安全感。但收費方面比公立醫院高昂,由3萬到10萬不等。如果結婚後計劃懷孕,其實可考慮有産科保障的高端醫療,剖腹分娩的保障額可達5至6萬元,以30歲非吸煙的女士為例,這類型的高端醫療保費每月大概2000至3000元,保費雖不便宜,但總比一次過付大筆分娩住院開支好。但要留意這類型的産科保障是有等侯期的,一般是9個月至1年,所以宋小姐已懷孕的情況就不符合等候期的要求了。
除了分擔住院費以外,準媽媽在懷孕期間可能面對各種妊娠併發症的風險,例如子宮頸閉鎖不全、妊娠糖尿病、高血壓、前置胎盤等,上文所提及的高端醫療通常也會保障此等風險,同樣地也是需要有等候期。如像宋小姐的個案,是在懷孕後才想起投保,也不要慌亂,市面上也是有保險是專為已懷孕的媽媽而設的。
懷孕後投保 嬰兒可保障
專為準媽媽而設的懷孕保通常分「對媽媽產前產後的保障」及「初生嬰兒的保障」。產前就是指上文所述及的各種妊娠併發症;產後就是指分娩時亦不幸胎死腹中、流產、入住ICU亦有一定賠償。至於對初生嬰兒方面,大部分初生嬰兒因為出生時體內也會積聚了過多的膽紅素,形成初生期黃疸。因嚴重的黃疸而需要接受光線療法(俗稱照燈)、早產而入住深切治療部等也是在賠償範圍之內。
正如宋小姐所問,投保這類型懷孕保需要留意的是懷孕期最好是在7至30周內,過遲投保就未必有保險公司接納,有些公司如果在19周前投保,也需要由主診的婦產科醫生填寫報告證明懷孕媽媽及胎兒一切健康正常,如果懷孕期間的檢查有任何異常數據,也是需要於投保時申報。而人工受孕懷孕、任何投保前已存在的情況保險公司也是一概不承保的,所以準媽媽如果擔憂分娩時的風險,建議還是及早準備相關保障。
中原金融集團組別營業董事鄧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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