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權主義者認為,把生育後代的責任推在女性身上是不公平的;社會必須有政策作平衡,以減輕女性的負擔。
作為男性,我對女性能夠在種族的繁衍上承擔較重要的角色是感恩的;同時,我亦願意以家庭一分子的身份,盡力分攤妻子在這方面的壓力。
不過,我並不認同要女性來負責生育對女性並不公平的說法。因為,生育是女性的天職,除了女性,無人可以替代。為了種族的繁衍,女性對這項天職必須勇於承擔,而不是覺得不公平;因為一旦覺得不公平,就會選擇不生。這不符合上天與祖先的安排,是以危害人類的命運。
此之所以,世界上所有的種族,原先都有要求女性必須負起生育責任的倫理觀念;直到個人主義抬頭後,才出現女性在生育上應有自主權的說法。
可是,無論法律賦予女性多大的自主權,都沒法改變子宮與卵巢生在女性體內的現實。在避孕方法未普及之前,除非女性完全拒絕進行性行為,否則在是否懷孕一事上,仍得由上天作主。
再者,即使女性可以透過避孕來取得生育上的自主權,但仍無法逃避月經期間的不便與難受。而月經正是身體為即將出現的懷孕可能,作好準備的需要,在在顯示,無論是否懷孕,女性的身體無時無刻都在履行生育的天職。在這方面女性並無太多的自主權。
有宗教信仰的人,大都接受生育是女性的天職,因為這是造物主的安排。若用進化論去解釋的話,生育則是女性始祖自己的選擇;理應欣然接受。
初級生物並無雌雄之分,它們用細胞分裂的方式繁殖,其缺點是下一代與上一代的基因一模一樣,沒有演進的機會,用這種方式繁殖,後代缺乏多樣性,在遇到環境突變時,很容易整個族群都難以適應,沒法留下死剩種。
有些生物於是放棄以細胞分裂的方式來繁殖,改以細胞融合方式來繁殖—兩個來自不同個體的細胞融合成為一個新生命。這就是有性繁殖的開始。
起初兩個來自不同個體的細胞,除了所載的基因有分別之外,外表與活動能力都分別不大。後來,這類繁殖細胞發展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延續後代策略。一種是以儲存養料多以取勝,這樣新生命就可以有更多的機會得以存活下去。另一種以製造出更多的帶有基因的繁殖細胞取勝。它們基本上不帶養料,只有一條會擺動的尾巴,可以助它們四處尋找儲存養料較多的繁殖細胞結合。
採用前一種策略的便成為雌性繁殖細胞。它們天性保守,願意為下一代作更多的付出。採用第二種策略的演變成雄性繁殖細胞;它們是機會主義者,靈活善變,卻不負責任。它們會盡量與較多的雌性繁殖細胞結合,但求其中一部分可以存活下來。
事實證明這兩種策略都相當成功。於是成了生命延續的主要模式。這種成功的模式已固定下來,不易改變。人類今日亦無從改變。女性亦只好接受其祖先所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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