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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鎳無綫藝人余德丞(Dickson)離開TVB後轉戰YouTube,最近與「9BoThew 膠保廢」頻道拍攝一條名為「香港最伏餐廳」影片惹來老闆揚言要控告Dickson及Youtube誹謗,律師梁永鏗指若然事件最終訴諸法庭,到時影片平台方面「一定要做啲嘢」。

余德丞一方在影片中到訪港式平民扒房農場餐廳用餐,點了網民評為最易中伏的食物,分别有黑椒牛扒意粉、牛肋骨意粉配牛肝菌汁及蒜蓉汁羊架意粉,稱牛肉「羶到有化學味」、牛肝菌汁有「化工廠塑膠味」,更有人形容牛肉湯如同「recycle(環保)牛肉湯」,因為湯料如同其他客人食剩的食物。

影片發布一周累積超過32萬次瀏覽量,不過自稱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的人在影片下方留言「我是陳興濤。。。過幾天。。六月四日。。。會發出告票」、「過多幾天,端午過後,是六月四日,專揀此日,下午四點我會到深水埗警署落案告YouTube,及告這些KOL和之前那位西多士,我是很静心留言,我會落案告佢哋,不是單單為自己,更大成份是為我們多災多難的飲食業去告佢哋。。。。路漫漫長而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雖九死其未悔找一定以侵權誹謗去立案,包括告埋YouTube..」、「各位,我是農塲餐廳老闆陳興濤,剛剛在二O二二年六月四日。。星期六下午四時,在深水埗警署備了案,這是告YouTube 和這這個youtber的第一步。。。。下星期內,再有三步,完成在六月內行四步,,,上私隱專員公署提起訴,到小額錢價法庭提索償,再請律司出告票,告至再島的法院提索償」。

至昨日(7日)農場餐廳Facebook專頁發文指已經到警署報案,稱「從三方面,刑事詐騙調查,民事盜用塲地和招牌索償,並在高院作誹謗索償,下星期內應可發出第一張傳票」。

參考早年謝偉俊控告時任商台主持鄭經翰的誹謗案件,控方要證立誹謗須要具備3大要素:言論針對某人、具「誹謗」意思、向第三者傳達,同時不是逐字逐行去看,要整篇言論去看。

律師梁永鏗稱,誹謗案件中的被告可以用「絕對特權」及「受約制特權」作抗辯理由,但KOL在網上到餐廳拍攝食評能否以此抗辯則視乎他有無藉住惡意中傷的言論以達致其他目的,例如增加自己的名聲、打擊店舖生意等。

就住自稱是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的留言指要將Youtube一併控告,梁永鏗參考過往的英國案例,影片平台作為機械式分發者(mechanical distributors)亦有一定的責任,所以「一定要做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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