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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最新表示,今年上半年已接獲522宗關於外賣平台的投訴個案,按年增加36%,投訴數字反映不論老問題或新爭議都出現頻繁。當中有外賣平台的登記用戶以「折扣價」在餐廳購買外賣自取的乾炒牛河,最終發現貴過原價,而平台方面指價錢決定權在於餐廳。

向消委會投訴外賣平台自取折後價比餐廳原價更貴的袁小姐為A公司外賣平台登記用戶,並且每月繳付會員月費以享用更多優惠。

某日袁小姐透過平台於餐廳購買雲吞麵,並選擇外賣自取,平台顯示食物有75折,雲吞麵原價40元,折後價30元,惟袁小姐到餐廳領取食物時,看到餐廳內價目表的雲吞麵只售30元,正是上述平台顯示之折後價,深感被該平台宣稱的折扣優惠誤導。

及後袁小姐再透過平台向另一餐廳購買外賣自取的乾炒牛河,A公司同樣顯示折扣優惠,由原價79元減至59.2元。袁小姐到餐廳自取食物時,發現乾炒牛河於餐廳原價56元,竟比平台之折後價更便宜。袁小姐認為A公司銷售手法不妥,有標高原價再以折扣欺騙消費者之嫌,因而向消委會投訴。

A公司回覆消委會表示鼓勵餐廳定價與堂食價格相同,但決定權在於餐廳,故此兩者價格可能有所不同。A公司已敦促其相關部門及涉事餐廳改善,並增加堂食和外賣定價的透明度。

消委會已致函A公司,表達會方對平台與食肆標價差異的關注,並建議平台應分別列明有關食品的平台定價及食肆堂食價格,並在平台提醒消費者,餐廳平台定價與堂食價格或有差異,讓消費者在掌握充份資訊下作決定。

香港外賣平台由Foodpanda及Deliveroo主導

根據Measurable AI數據,去年香港外賣平台市場市場由德國Delivery Hero旗下Foodpanda、英國外賣平台戶戶送Deliveroo及美國Uber旗下UberEat瓜分,至去年底Uber Eats退出香港市場,至此香港僅餘下Foodpanda及Deliveroo主導,兩間公司亦各有月費計劃。

至於香港科技探索(1137)旗下HKTVmall及南海控股(680)旗下HK01亦推出過外賣自取平台「e肚仔」,不過兩者均未見收取月費。

消委會:外賣平台不少地方有待完善 消費者要保持理性

消委會指,外賣平台無疑為食肆和消費者帶來商機和便利,在疫情下更是大派用場,然而,外賣平台亦有不少地方有待完善,例如雖然食肆是可以自由定價,但如標示之食物原價遠高於原本之堂食價格,再以大額折扣作招徠,亦難免令消費者有被誤導之感,所以外賣平台及合作之食肆定價時,要慎重考慮同一菜餚以不同價格出售對消費者的觀感和印象。如有必要以不同價格出售,亦應在平台說明,讓消費者知所選擇。

對於消費者,消委會稱對於外賣自取的訂單,食肆經過平台接收訂單雖然可以節省營運成本和招攬客戶,但使用平台的支出最終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消費者光顧外賣平台時需保持理性,並留意平台價格與餐廳堂食價格或有差異,適度使用。

消費提示

  • 留意點餐價格等訂單資料:消費者可於訂購餐點時參考堂食價格,並於確認訂單前,仔細核對訂單資料,包括所點選之食物、數量和價格;自取或外送及其地點和時間是否正確;如使用優惠劵的話,優惠劵是否已生效等,一切無誤方按確認。
  • 細閱會籍分類及優惠詳情:部分外賣平台將用戶分為免費會員及付費會員,付費會員可享更大折扣或免運費等不同優惠,如欲登記付費會籍服務之「免費試用」,消費者宜詳細閱覽優惠詳情,因為外賣平台大有可能於免費試用期後,繼續向用戶收取會籍費用。
  • 了解終止收費服務程序與購買紀錄:消費者應注意,刪除程式不等於停止程式服務,用戶或需按指定步驟及於指定時間內提出,方可徹底停止程式及其預設之外賣平台會籍指示。消費者應定期查看「會籍計劃」及「購買紀錄」設定,並留意月結單,倘發現不明收費,應盡快聯絡程式開發商或有關平台跟進處理。
  • 有需要時保留收據與平台聯絡:經外賣平台點餐或會出現不同問題,例如食肆準備餐點有誤、外賣員送錯食物、食物容器於外送過程中傾側或損毁等。消費者宜拍照及保留收據以作紀錄,並盡快聯絡外賣平台,提供有關資料佐證。部分外賣平台現時未設有熱線,消費者或僅可透過線上客戶服務及電郵與公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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