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公屋住戶為了自保、保障財產安全,或因應鄰里滋擾問題,都會考慮在單位門口加裝閉路電視 (CCTV)。然而,這項看似合理的保安措施,在現行的公屋管理政策下卻可能踩中法律紅線。根據房屋局最新的數據顯示,公屋住戶擅自在門外安裝攝錄設備的投訴與查詢個案居高不下,房屋署更明確表示,暫無計劃將此類行為「合法化」,違規者最嚴重可面臨被收回單位的處分。
單位外擅裝閉路電視屬違規
在公屋裝修或提升保安設備時,住戶必須明確區分「單位內」與「單位外」的政策界限。根據房屋委員會現行的政策,公屋租戶被嚴禁在單位大門外的公眾地方,包括走廊、梯間或門口上方的公眾位置,自行安裝任何閉路電視鏡頭或攝錄設備。房屋局在回覆立法會質詢時透露,過去三個年度 (2023至2025年),房屋署共收到約250宗涉及公屋租戶在門外加裝CCTV的查詢或投訴,平均每年達到80宗。
對於住戶而言,安裝在單位內部 (如客廳或玄關位置) 的攝錄設備,原則上是不需要向房屋署申請的。前提是安裝過程不涉及更改單位的結構,亦不可變動業主 (房署) 提供的原有設施,例如大門、鐵閘或牆身外殼。若在裝修時需要鑽孔穿線,應避免觸及公眾區域或破壞結構牆。然而,一旦鏡頭安裝在門外,即使是為了防盜,房署亦會將其視為違規安裝。房屋署強調,若發現住戶擅自在門外安裝CCTV,會立即要求拆除;若住戶拒絕配合且滋擾持續,署方有權根據租約條款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每年約160宗鄰里滋擾個案
為何住戶冒著違規風險也要安裝CCTV?這往往與鄰里糾紛密不可分。房屋署數據顯示,過去三年接獲約500宗公屋戶投訴鄰居在門外作出滋擾行為的求助,平均每年約160宗。滋擾行為千奇百怪,由亂棄垃圾、門口堆放雜物,到噪音或挑釁性行為不等。若相關行為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例如棄置廢物,房署會向違規住戶發出警告或扣分。
然而,許多住戶希望透過自裝的CCTV片段作為「呈堂證供」,要求房署執法,現實卻往往不盡如人意。早前曾有居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抗議房署不接納其私下錄製的片段。房屋局指出,目前的執法基礎必須由物業管理職員親身目睹或「捉到正」,單憑住戶提供的私裝CCTV片段,往往因涉及非法搜證或侵犯私隱等法律爭議,難以作為扣分的唯一證據。因此,住戶若想透過「裝Cam」來懲罰鄰居,往往會陷入「證據不被接納」且「自己先違規」的雙重困境。

房署無意設立審批機制
面對社會上有意見建議設立「合法申請機制」,容許住戶在符合《私隱條例》下安裝門外鏡頭,房屋局明確表示目前並無此計劃。當局解釋,此舉主要是為了避免進一步惡化鄰里關係。在密集式的公屋居住環境中,門外走廊屬於公眾地方,私人安裝攝錄設備容易引起鄰居的猜疑與不安,影響睦鄰和諧。
房屋署表示,現時已按實際情況,在各樓宇的公眾地方、電梯及大堂安裝由署方管理的保安閉路電視,以提升整體保安水準。署方強調,官方安裝的設備會在受監察範圍放置明顯告示,確保透明度。對於因生活習慣、溝通不足或心理健康引發的鄰里糾紛,屋邨職員會主動介入調解,必要時會轉介至社福機構提供輔導,而非單純依靠攝錄設備來解決社會矛盾。對公屋住戶而言,在考慮提升保安時,應優先向屋邨辦事處反映問題,而非擅自加裝設施,以免因小失大,導致公屋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