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朱小姐問:
踏入風季,有機會引致嚴重的財物及人命傷亡,過去有「天鴿」及「山竹」等超強颱風來襲,香港人的警覺性已提升不少,在做好防風措施的同時,到底自身的保險計劃,在颱風期間是否仍然有效呢? 萬一遇上不幸,又如何獲得賠償?
理財顧問答:
天災雖然是大部分險種的「受保原因」,但理賠條件及過程卻各有不同。在全球暖化的效應下,颱風威力有增無減,有多無少,意味著發生損失的機率也被拉高,及早了解自身保險如何賠償風災引致的傷亡損失才是上策,筆者針對以下四種常見的險種加以闡釋。
颱風期間的保險|人壽保險:追風愛好者 核保有影響
在眾多險種之中,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條件相對簡單,亦沒有附加特別苛刻的條款,絕大部分的不保事項均沒有包含風災相關,所以在八號或更高風球情況下意外受傷甚至身故,均可獲得賠償。若在自殺等候期(通常是投保後一年內)或不可爭議條款等候期(通常是投保後兩年內)提出身故索償,由於屬過早索償(Early Claim),保險公司的理賠時間可能會較長,以證明該索償與自殺及影響核保的重要事實無關。
如讀者們是追風愛好者請多加注意,由於追風被廣泛定義為探險及極限活動,對生命會有一定威脅,是影響核保的重要事實,所以於投保時需主動向保險公司披露詳情,讓核保部就你的情況決定附加額外保費甚或拒保。
颱風期間的保險|家居保: 家居保索償 需人證物證
因為雨水滲漏、吹破玻璃、窗戶鬆脫往往屢見不鮮。在鎖緊門窗的前提下被颱風造成的破壞,不論是家居財物損失、對公眾法律責任、單位結構損壞都是家居保的賠償範圍。索償時需盡一切努力出示人證及物證,例如向管業處及警方報備詳情、拍照受損情況、保留受損財物的購買單據、獲取第三方估算損失報告等等,才可加快理賠程序。
颱風期間的保險| 勞保:受保範圍之一
根據香港法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此乃勞保受保範圍之一。話雖如此,颱風期間由於交通會較平時更為繁忙混亂,各位打工仔在返工及放工時需多加注意自身安全。
颱風期間的保險| 車保:職業司機或被拒絕賠償
大部份情況下綜合車保(全保)的保障範圍都包括惡劣天氣,但第三者保險(三保)則不會保障你的汽車損失。保險公司在考慮是否賠償時,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是你是否已盡力保障你的汽車免受颱風破壞。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你故意使汽車陷入險境,他們可能會拒絕理賠,例如職業司機在風球下因在街上載客而發生意外,有機會被認為是沒有盡合理努力避免意外發生,保險公司可能因此拒絕賠償。
保障汽車方法可參考以下四點: 除非極為必要,否則應避免惡劣天氣下開車; 能見度低時,應開著車頭大燈; 避免停泊在容易水浸或山泥傾瀉的地方; 確保所有車窗及車門已關好等等。
中原金融集團高級營業董事 劉啟明
認可財務策劃師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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