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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昨日(6月1日)公布發出約247萬份2021/22年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兩年間減少一成引發網上討論,同時披2021/22年度處理5.6萬宗「離港清稅」個案,按年增加3.1萬宗,不過局方指納稅人毋須交代具體原因,故只能交代數字變更,但主因是否移民「則無法確認」。

《稅務條例》規定任何須繳納稅款的個別人士,如打算離港超過1個月,必須通知稅務局。因此,當納稅人準備移居外國、往外地升學或往外地任職,必須在離港前通知稅務局,並清繳所有稅款。如不必繳稅,則毋須通知。

就住相關個案按年增加,稅務局局長譚大鵬僅指「納稅人離開香港逾一個月,僱主便須通知稅局,要求納稅人清稅」。

至於報稅表方面,納稅人需要準時於1個月內(即7月2日或之前)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即9月1日或之前)、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1個月(即就一般人士而言自動延至8月2日,就經營獨資業務人士而言則自動延至10月3日)。

財政預算案中新增設的租金扣稅須完成立法程序後才可實施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有關條例草案,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申索扣除由其本人或同住配偶以租客身分繳付的租金,每年的扣除上限為10萬元。

稅局指納稅人可在2021/22課稅年度報稅表第10A部填報預期就2022/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當有關條例草案獲得通過,稅務局在計算2022/23課稅年度薪俸稅暫繳稅時將會作出考慮。住宅租金扣除的詳情可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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