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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林小姐問:

本人現年42歲,現職教師。手上有港幣40萬元,希望投資於年金計劃。但當收取年金開始之後計劃的身故賠償或退保價值會隨著年紀增加而相應減少,最後到100歲一般歸零。這點令本人感覺上有點不舒服。本人希望知道有沒有另一選擇?

中原金融集團高級副總裁曾少雄答:

被動現金流及會愈來愈多金額的退保價值或身故賠償是否魚與熊掌兼得呢?筆者可以大膽的告訴林小姐,其實是可以的,只要靈活運用一些新式的分紅儲蓄計劃,便可以魚與熊掌皆擁有。

部分提款視作租金收入

筆者選用了市面上一間英文名以F字頭的保險公司新出的分紅儲蓄計劃作為工具,去看看林小姐如何做到魚與熊掌兼得。這個計劃基本是兩年供款的,但接受預繳的安排。所以林小姐可以一次過把40萬元轉為大約52,656美元放進這個計劃內。甚麼也不需要做就讓這51,666美元在這計劃內不停的滾存及增長。因教育工作現時規定是60歲退休的,所以筆者假設林小姐於60歲時便有被動現金流的需要。這計劃於林小姐60歲時,即第18年保單周年,已可累積到117,833美元,即把原先的本金放大了2.28倍,平均每年回報單利 7.12%。對筆者來說這回報是相當吸引。

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把這計劃視作一「收租物業」來看待,便可以魚與熊掌同時兼得。此一刻保單的價值是117,833美元,同時也視為這一刻這「收租物業」的市值。因保單可以容許部分提款的功能,我們便作出部分提款視作為「租金收入」。假設租金回報率四厘,那麼從戶口提取每年4,713美金視為每年的「租金收入」,即被動現金流。當林小姐連續七年收取這4,713美金的「租金收入」後望「沽出物業」即退保,則可取142,059美元,是最初投入資金的2.75倍。

退保等同沽出收租物業

若果我們由第二個七年開始,把每年提取的金額,向上提升為5,892美元,連續取七年。若果於這第二個七年的最後一年,沽出這「收租物業」即是退保,可取回192,642美元。這一刻取回的錢是最初投資金額的3.72倍。

只要複製第三、四、五及六個的「7」年周週期到100歲。林小姐便可以做到魚與熊掌同時兼得。第三、四、五及六個的「7」周年所收的「租金收入」分別為7,070;8,242;9,427及10,605美元。同時若果於第三、四、五及六個的「7」週期未作出退保,即「沽出物業」所得回的金額分別為247,860;330,623;460,260及633,754美元。而相應地,比最初投入資金的倍大之倍數分別為4.6;6.4;8.9及12.27倍。

但有一點需要特別提醒,以上的回報是由保證部分,和非保證的「累積周年紅利及利息」和「終期紅利」部分組成。這個是林小姐需要考慮的地方。同時匯率風險及保險公司之違約風險,也應該被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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