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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李先生問:

現今社會進步神速,產品一代比一代進步,保險產品也一樣,不同年代的危疾保單,以往是針對賠償三十餘種,現在已擴展至最少六十多種,甚至加入了早期及多次賠償等增值元素。究竟應否將現有保單破舊立新,進入「轉保」程序呢?

理財顧問答:

目前發現到的疾病愈來愈多,大眾對保障的要求當然愈來愈廣,加上行業競爭激烈,保險公司爭相推出新的保險計劃,對疾病的定義不斷放寬,新的危疾保障比舊的吸引是正常不過。

「轉保」的定義與可能的虧損

「轉保」是保險界的專有名詞,監管上亦有名確定義,指在過去12個月或未來12個月內,不論是自願或被建議,任何以購買新保單行為來取代舊保單,而舊保單可能會因此帶來虧損情況。從消費者角度,絕對有權利根據自身需要及喜好自由選擇品牌,但當你已擁有一份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再考慮去取代它,退保舊保單便可能要支付沉重的「毀約費」。筆者想在此提醒讀者們在考慮「轉保」時,要留意以下三點:

受保資格可能受阻

提早取消現有保單的話,可以取回的錢 (即當前的退保價值,已扣除所有毀約費用) 一般比本金少一截,甚至等於零。舊式儲蓄型危疾保單在投保時一般會選擇較長的供款年期,以最大的槓桿將收入及健康風險轉嫁予保險公司。假設選擇了20年的供款年期,於第10年的退保價值一般是未能「回本」的。

如果真的決定退保,首10年的本金就不能全數取回,所付出的努力也因此而白費了。即使另購的新保單保額與舊保單相同,因為年齡增加了,保費也會較高,未來所繳交的總成本也會被提高。如果新設有的保障未能補償舊單的金錢上損失,「轉保」未必有利,讀者需衡量清楚風險,當然這一點也適用於其他儲蓄型保險,好壞參半。

轉保的風險 – 重新核保與保費問題

雖然新計劃的保障內容理應更加吸引才會考慮「轉保」,但是重新投保等於重新核保,一來保費會依照現在的年齡計算,相同保額保費會較貴,或用相同保費保額會較少;二來,健康狀況很大機會出現了變化,重新核保時健康狀況轉差或會影響受保資格,例如患上慢性疾病、高血壓、高膽固醇等,新購保單可能會因此而附加額外不保事項或個人附加費 (俗稱Loading),最壞情況甚至會被拒保。

轉保留意有保障空窗期

危疾保單普遍都有等候期60至90天,購買新危疾單意味著等候期需要從新計算,雖然60至90天不是一個長時間,萬一於新等候期內不幸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會拒絕賠償,這個保障空窗期便是「轉保」另一個潛在風險。筆者建議,即使決定「轉保」,最好等新保單完成等候期後才取消舊保單。

中原金融集團高級營業董事劉啟明|特許金融分析師(CFA®)、認可財務策劃師(CFP®)(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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