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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在網誌「放風」,一句「短期內我們還要與業界合力把香港的夜市搞活搞旺」,隨即吸引傳媒廣泛報道及輿論熱議。但司長心目中的香港「夜市」是什麼概念?商業模式是怎樣?包含什麼商店?臨時抑或恆常?與現有機構合作或是公開招攬檔攤?一切未有細節,似乎想拋磚引玉收集建議,試探市場及大眾的反應。

學者聯想到「大排檔」、餐飲業界聯想到「市集」、網民聯想到昔日旺角行人專用區入夜後人潮擁擁的熱鬧場面(專用區於2018年8月已被運輸署終止使用)、還有目前仍營運但入夜後人流疏落的廟街夜市、銅鑼灣渣甸坊、中環利原東街、利源西街的「中區女人街」等。當然少不了經典「夜場」蘭桂坊一帶。東一個西一個,全都「散收收」。香港仍未有一個像台灣、泰國規模像樣的「夜市」。

筆者有幸找來夜經濟代表——80年代將中環蘭桂坊小區搖身一變成為香港著名夜生活地標的蘭桂坊集團行政總裁盛凱(Jonathan Zeman)聊聊。盛凱跟父親盛智文(Allan Zeman)將蘭桂坊文化帶到成都,於深圳蛇口創立LKF852零售地標,但父子多數留港工作。盛凱有留意司長要復興夜市的新聞。

盛凱:疫情後不太感受到香港的夜生活

盛凱說:「疫情後不太感受到香港的夜生活(can’t feel the night life),很多商店提早關店,中環亦如是」。不過,香港地始終仍有愛享受夜生活的人:本地年青人、海外遊客及商務客、內地旅客。夜經濟吹淡風下,蘭桂坊小區的酒吧餐廳,依舊有前來聚會暢飲的捧場客,生意回復至疫情前。

盛凱認為,政府重振夜經濟是好的意念,建議可仿效泰國、越南等發展夜間小販市集,奈何他認為港府過去對街道使用或小販發牌制度過度規管(over-regulated),可考慮發放為期1至2年的臨時牌照,牌照期屆滿再作檢討,與此同時可藉此鼓勵年青人留港創業,對經營檔攤的年輕創業者給予適度支援。

放寬空間及牌照限制 香港人自然會發揮創意

他又建議善用現有空置地方,例如活用中環街市。他相信香港人滿有創意,政府施政若能跳出框框(think out of the box),放寬空間使用及臨時檔攤經營牌照,港人自會發揮創意將空間變成具有香港特色的地方。

現時臨時小販牌照僅可營業1個月

事實上,香港不乏固定攤位小販,據食環署網頁,全港共有5,268個固定攤位,流動小販牌照只有330個。固定攤位小販包括擦鞋、熟食或小食、報紙、工匠、理髮等。前巿政局自一九七零年代初起,在一般情況下已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食環署自2000年成立以來亦繼續奉行。臨時小販牌照仍可供申請,不過牌照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即使有牌,亦只可做不超過1個月的生意。

有輿論認為,即使香港有「夜市」,仍難像台灣、泰國的夜市般成功。但我認為香港有很多具特色的攤檔/ 小食,有條件聚集屬於香港的「夜市」:餐飲攤檔有炒栗子、燴蕃暮、茶葉蛋、雞蛋仔、豆腐花、港式魚蛋串燒、煎釀三寶、牛雜、大牌檔;非餐飲類有睇流年八字風水、 占卜塔羅、 夜冷古董等娛樂類攤檔可引入有非搏彩的麻雀、各式街頭表演等等,廣邀目前四散的攤檔進駐(而不是開心香港市集背後那些連鎖集團背景的檔主),成立一個恆常,或至少逢周末開放的大型戶外夜市。目前欠的,只是空間和完善的管理和發牌制度。

上半年過夜旅客佔比僅半

旅發局統計,今年1至6月有近1,288萬人次到港,當中只有51%人次是過夜旅客,若「夜市」成功,受惠的不只是「夜市」本身。玩得盡興,自然多住一晚隔日再飛,酒店業亦因此受惠。

【Finance730 專欄作家:商飛人Bizviator @bizvi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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