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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處理樓宇滲水,政府計劃在今年上半年以先導計劃形式,在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時實施優化檢測程序,並積極推動以調解方式,解決住戶之間關於滲水的爭議。

政府發言人表示,現行程序下,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滲水辦」,接獲滲水舉報後,會先以電子濕度量度儀器等進行第一階段調查,確定單位是否存在滲水問題。

在確認存在滲水情況後,當局再展開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包括排水管色水測試、地台蓄水測試、供水喉管反向壓力測試等,並在「沒有其他合理疑點」下,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在限期前完成維修;相關檢測費用目前由政府承擔,整個流程一般需時約71個工作天。

新程序引入紅外線技術 14 天可發出建議維修通知

發言人指出,在新檢測程序下,聯辦處會在第一階段調查同時使用電子濕度量度儀及紅外線熱成像儀,分析受影響單位牆身及樓板的濕度及表面溫度變化,即使無需即時進入上層單位,也能較早初步判斷滲水源頭方向及受影響範圍。

當有理由相信滲水來自上層單位,聯辦處會向有關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涉事業主在指定期限內(一般為 28 日內)自行安排檢查及維修,並盡快處理滲水問題。

政府估計,在引入新程序後,聯辦處可在接獲舉報後約 14 個工作天,向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較目前約 71 個工作天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大幅縮短時間,有助及早促使業主跟進維修。

未有改善將進一步調查 並追討專業檢測費用

如業主在《建議維修通知》指定期限內未有妥善處理,以致滲水情況持續,聯辦處會按需要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進一步調查,包括進入上層單位進行色水測試、蓄水測試及其他技術檢測,以較高的證明標準確認滲水源頭。

若經專業調查後確認相關單位為滲水源頭,當局除可向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依法要求停止妨擾外,亦會向該業主收回調查及覆檢的專業測試成本,按現時估算,每宗個案每個單位的檢測成本超過 1.7 萬元。

發言人強調,有關安排屬於「成本回收」,並非額外施加的懲罰性收費;政府希望透過更清晰的責任及費用分配,促使業主盡快維修物業,改善樓宇管理及居住環境。

每年涉逾萬宗個案 強調以調解方式處理爭議

聯辦處每年接獲數以萬計滲水投訴個案,當中相當部分個案源頭涉及樓上單位的排水或防水問題。

政府表示,除了優化技術檢測程序,亦會繼續透過為物業管理人員提供調解技巧培訓及社區調解先導計劃,鼓勵業主及住戶以協商及調解方式處理滲水爭議,減少鄰里糾紛,促進社區和諧。

政府指,先導計劃預計於今年年中在全港推行,推行一段時間後會檢視成效及數據,並按需要作出調整和優化,確保新程序能有效加快處理樓宇滲水問題,同時平衡各持份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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