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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屯門裁判法院判決一位業主違反《建築物條例》,不遵從清拆令,罰款逾145萬元。事件涉及元朗一個地段上約12,000平方米的僭建物,屋宇署已根據條例發出3張清拆令,但業主一直未有依法拆除。屋宇署於是提出檢控。屯門裁判法院於本月19日裁定業主罪成,判罰款145.71萬元,其中115.71萬元為持續違令的罰款。

清拆令勿忽視:元朗業主違令罰百萬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存在安全隱患,業主應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違抗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執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建築物的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理由違反清拆令,屬於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此外,罪行每持續1天可再被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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